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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资质申请指引 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评级基本条件 a)具有与经营业务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b)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技术工人,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证率符合相关要求; c)具有与经营业务和服务规模的相适应的治理能力; d)拥有国定的营业场所或相应的场地和设施; e)诚信经营,服务规范,近2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 2丙级资质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a)注册资金5万元(含)以上; b)经营场所、场地面积达30m²(含)以上; c)能适应清洗各类空调风管的**设备不少于1套(含)以上; d)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少于1人,须持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 e)空调清洗操作工须有地方行业协会认可相应能力培训机构发放的合格证,原则上不少于5人; f)企业主要负责人须经过安全培训,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g)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须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h)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营业额不少于50万元/年(含)以上; i)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不少于1万m²(含)以上; j)接受地方行业协会质量控制中心的现场质量控制检查或完工抽查不少于1次(含)以上; k)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地方行业协会或社会信息征信体系; l)有完善的安全、质量、技术、施工、文明作业保证措施、财务、人事等方面管理制度; 3乙级资质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a)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 b)经营场所、场地面积达150m²(含)以上; c)能适应清洗各类空调风管的**设备不少于3套(含)以上; d)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少于3人,须持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 e)空调清洗操作工须有地方行业协会认可相应能力培训机构发放的合格证,原则上不少于10人; f)特种作业的高处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人; g)特种作业的电工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人; h)企业主要负责人须经过安全培训,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i)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须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j)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营业额不少于100万元/年(含)以上; k)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不少于4万m²(含)以上; l)接受地方行业协会质量控制中心的现场质量控制检查或完工抽查不少于2次(含)以上; m)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地方行业协会或社会信息征信体系; n)有完善的安全、质量、技术、施工、文明作业保证措施、财务、人事等方面管理制度; 4**资质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a)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b)经营场所、场地面积达300m²(含)以上; c)能适应清洗各类空调风管的**设备不少于5套(含)以上; d)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少于6人,须持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 e)空调清洗操作工须有地方行业协会认可相应能力培训机构发放的合格证,原则上不少于15人; f)特种作业的高处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 g)特种作业的电工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 h)企业主要负责人须经过安全培训,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i)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须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j)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营业额不少于300万元/年(含)以上; k)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不少于10万m²(含)以上; l)接受地方行业协会质量控制中心的现场质量控制检查或完工抽查不少于3次(含)以上; m)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地方行业协会或社会信息征信体系; n)有完善的安全、质量、技术、施工、文明作业保证措施、财务、人事等方面管理制度; 5资质等级评定 申请 a)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自愿向评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b)服务企业如设有分支机构,应分别申请等级评定。 评定 a)等级评定采用申请条件审核和评价要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b)评定机构对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判定是否符合对应等级的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接受申请,说明原因,退回申请材料。 评定程序 a)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的资格申报表; b)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c)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和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d)加盖公章的经营场所、场地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设施等固定资产明显清单; e)加盖公章的较近一年内承接合同的完整复印件(用于核定全年营业额、清洗面积); f)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领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资质评定申报表》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程序 a)填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资质评定申报表》; b)由发证机构组织人员对申请机构进行推荐评定,同意后填写《推荐评定情况汇总表》交发证机构审批; c)经发证机构批准后向申请机构核发《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年度审验 a)发证机构联合企业所属行业协会每年对获得证书的持证单位进行各项能力审验; b)年度审验合格的持证单位,发证机构联合企业所属行业协会在《资质证书》上盖“年检合格”章,并通过发证机构联合企业所属行业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检查与监督 a)发证机构不定期对取得《资质证书》的持证单位进行专项审核; b)发证机构对取得《资质证书》的持证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在证书的有效期内进行复查或不定期抽查; c)已取得《资质证书》的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证机构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固定的条款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按照发证机构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直至注销其《资质证书》 1、因治理治理低劣,不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从而引起二次污染,以及其他重大事故的; 2、年度评定不合格或未在固定的时间内申报年度审验的; 3,不按时年审,经告示仍不履行义务的; 4,经营活动违反其他规定的;